《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笔迹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不将手机、书包等禁止携带的物品代入考点,自觉排队接受安检门检查。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五、考生如对考试过程中、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在收到考生违规处理告知书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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